11月1日,今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个部门出台颁布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将正式实施,《网约车暂行办法》首次把新兴名词“网约车”纳入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管理范畴行列,从国家法规层面上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,在现代驾驶时期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根据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7座及以下乘用车;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、应急报警装置;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。同时,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;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,退出网约车经营。
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: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;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饮酒后驾驶记录,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;无暴力犯罪记录;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以下是网约车新政出台管理条例,点击标题阅读全文: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