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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回收不应止于汽车

2022-03-16 23:10:08

  ?????? 在新能源汽车发展中,最大的阻力之一就是对蓄电池污染的担忧,毕竟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。该问题解决不好,不仅影响新能源车的发展,更可能影响社会稳定。

  ??日前,工信部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从内容看,《暂行办法》向发达国家看齐,实施后有望解决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“短板”,但未把数以亿计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纳入管理范畴是其“美中不足”。

  ??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吴锋表示,1块20克重的手机电池可使1平方公里土地污染50年左右。而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,到2020年,中国汽车动力蓄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~17万吨的规模。试想,如果这些动力蓄电池被废弃在自然环境中,将对环境造成多大污染?

  ??可见,规范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已刻不容缓。工信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《暂行办法》,以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”为原则,明确指出汽车生产企业须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。同时,从设计、生产及回收责任、综合利用、监督管理、罚则五个层面,规定了动力蓄电池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维修、回收、报废、储存、运输、梯级利用、再生利用等各环节的相关要求,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。

  ??“回收”动力蓄电池是为了“利用”。专家指出,报废的动力电池除了化学活性下降外,电池内部的化学成分并没有改变,只是充放电性能已不能满足车辆的动力需求,但完全可以用在电能要求比汽车低的地方。

  ??因此,动力蓄电池产品开发阶段的标准化设计显得异常重要。《暂行办法》提出,各生产厂商的动力蓄电池设计开发应采用标准化、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结构设计,开放动力蓄电池控制系统接口、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。这使得动力蓄电池回收后再次组装利用变得简单易行。

  ??为使每一块动力蓄电池从生产到回收都有据可查。《暂行办法》要求电池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编码标准,对所生产的动力蓄电池产品进行编码,且在溯源信息系统中,建立动力蓄电池编码与新能源汽车的对应关系,通过企业监测平台监控动力蓄电池运行安全状态。并负责回收本企业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。从而保证了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形成闭环。

  ??在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阶段,为提高能源利用率,《暂行办法》提出“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”原则,这与发达国家目前的做法一致。

  ??据了解,美国、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、再生利用方面的实验研究和工程应用。

  ??在美国,通用汽车将五组使用过的雪佛兰Volt沃蓝达蓄电池重新组装放入一个模块化装置,可支持3~5个美国普通家庭两小时的电力供应。德国博世集团利用宝马AcTIveE和i3纯电动汽车的报废电池,建造了2MW/2MWh 的大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。

  ??日本在废电池回收利用方面做得比较好。本田和日本重化学工业株式会社,共同开发了镍氢电池回收量产工艺,从失效产品里面提取混合稀土氧化物,进一步熔盐电解,成为可直接用于制造镍氢电池负极材料的混合稀土金属。这一方式相比从矿山开采稀土成本更低。

  ??除了不断提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,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。而工信部的《暂行办法》也做了这方面规定,未来工信部将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,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拆卸、拆解、包装运输、余能检测、梯级利用、材料回收利用等技术标准,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。此外,《暂行办法》对违反规定的企业,将给予暂停新产品申报等严厉处罚。

  ??然而,相比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详尽要求,电动自行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管理工作仍处于真空状态。每年数以亿计的铅酸蓄电池若处置不当,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。

  ??目前,以铅酸蓄电池为主的电动自行车,电池寿命普遍偏低,需要经常更换处理。市场上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大部分是被个体工商户回收,主要流向非法的地下小冶炼厂,这些小作坊以“撬、钻、倾倒”等粗暴方式拆解旧电池,部分物料或流向电池生产商“再造”,或直接排放污染环境。

  ??由于铅酸电池的废电瓶液是惰性盐,具有毒性大、几乎无法分解的特点,一旦进入水体,尤其是地下水系,将造成不可逆的环境污染。如果污染严重到一定程度,或将导致沿地下水系的人类迁徙问题,其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??国家环境总局曾在2003年发布了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,明确规定生产电池的制造商应当承担起回收废充电电池的责任,组织建立废电池的回收系统,或者委托有关的回收系统回收,而且必须是整只回收。但文件并没有明确相关的处罚规定与监管方案,实际操作性较低,加上回收成本高,回收渠道稀少,消费者、电动车厂商家环保意识缺乏,导致废旧电池回收过程中屡屡出现污染问题。

  ??因此,建议《暂行办法》把电动自行车电池制造商纳入管理范围。要求厂商不但在电池生产阶段要注重环保,并且回收废充电电池做无害化处理。毕竟新能源汽车、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蓄电池一旦造成污染将危害子孙后代,而做好回收利用工作则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。